第152章拖出去杖刑二十!-《我在大明割韭菜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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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例如司法、军权、财政?    全部分开并行。

    而且中央还会派出特派员到地方监督管理,例如经略使。

    大明朝的地方三司制度?    基本上是继承了宋朝的里面。

    到了明朝?    地方的权力实际上已经很小了。

    不过,这个很小是相对于中央来说的?    而不是相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的。

    当然,相比后事?    明朝地方官的权力依然很大。

    例如?    大明各府置通判,分掌粮运、水利、屯田、牧马、江海防务等事。

    而通判直接向知府汇报,知府统一向布政使汇报,布政使统一向朝廷汇报。

    这种多项权力于一人手中的层层权力架构?    是非常容易屏蔽各种信息的。

    张晨如果真的要解决农业的问题?    肯定是要解决农税、良田、水渠等等问题。

    但在权力架构上,也需要加强中央对地方农政的影响力,不能让地方再如此佛系下去了。

    大明朝的权力架构其实非常奇怪。

    为什么这么说呢?

    你要说皇帝没权?

    怎么可能!

    宰相都没了,全国大小事务皆由皇帝裁决,哪怕地方上要处死一个人贩?    也是要把名字送到皇帝的桌上,由皇帝亲自勾选。

    所以说?    中央的权力够大吧?

    对!

    权力是很大!

    可是权力要用了那才叫权力。

    大明朝的现状就是,从所有的流程制度来说?    中央有很大的权力,但地方依旧放飞自我。

    为什么地方依然放飞自我?

    因为朝廷忙于党争啊!

    权力这东西?    客观存在那里?    中央不管事?    地方当然就开始浪了。

    所以,这第二条,看似地方农政的剥离,其实是朝廷要开始管事情了。

    崇祯看到有的官员的身体明显颤抖了一下。

    很显然,仅仅只是这一条,就触动了不少人的利益。

    试想想,农政院现在开始统管全国农业,就得开始测量大明朝实际田产数量吧?

    而且看样子,水利开发也放在了农政院,古代兴修水渠也是肥差啊!

    以前这些都是地方的知府、知县来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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